住建部第58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等定为特殊建设工程,并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医用物流系统是医院内部自动化传输日常医用物品的关键系统,需与建筑工程紧密协调,明确系统类型、管井、动线等要求。在医疗改革、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推动下,医院物流系统正向多元化、智能化发展。建设者应整合多种物流系统,构建满足医院需求的综合网络,同时考虑扩展性和扩容性,以支持医院长期发展。尽管消防工艺是医院建筑中较新的系统配套,但必须遵循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并针对医院特性进行专项设计,以最小化火灾损失。医用中型轨道物流系统消防设计规范,并结合工程实例进行了针对性的探讨,以曼彻彼斯中型轨道物流设备为例,讲解医用物流系统的消防防火要求,在不影响吊顶空间的情况下,使轨道物流车灵活的运行到医护人员场所就近的区域。
轨道物流系统通常覆盖整个医院,因使用需求有可能要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隔热防火门、窗。防火门、窗属于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防火门、窗整套装置必须具备国家消防产品认证和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在轨道物流穿越防火墙时,开孔处应安装专用的甲级防火窗,防火窗平时常开,火灾时能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目前,中型轨道物流传输系统跨越防火分区分两种情况。第一,同一楼层不同防火分区的跨越。中型轨道物流车在跨越防火分区防火墙处安装可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窗,其余部分搭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14102有关规定的防火卷帘,满足轨道的运行和消防双重要求,同时更加美观。
其次,涉及不同楼层防火分区的穿越问题。本系统通过在垂直方向上设置井道,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非燃烧材料构建井道四周墙壁,以防止火灾时火势跨层扩散。井道不仅应具备防火、隔热和隔烟功能,还应满足良好的隔音性能,以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相关要求。井道专为物流系统设计,严禁铺设与物流系统无关的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其他设备,且井道底部不得有积水。每层均应设置至少1800mm*600mm的检修口,并配备甲级防火门,以便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此外,在物流垂直竖井的轨道出入口处应安装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窗,或者在出口处设置约6至8平方米的前室。前室的出入门应采用常闭的甲级防火门,以实现收发区与科室区域之间的防火隔离,并可进一步增强进入权限管理,从而提升物资安全管理的等级。
医院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的消防设计、验收要点
医疗建筑对物流系统设施的消防设计有严格的要求。物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安全装置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物流系统主要以建筑电梯工程作为设计标准,按电梯的各项消防要求进行设计。
物流垂直土建井道由井道壁、底板和顶板围合而成,为全封闭的井道。井道壁应采用耐火材料(耐火极限不小于2h)砌筑而成,防止火灾发生时火势串层蔓延。井道为物流系统专用,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与物流系统无关的其他设备。井道下部应设置基坑,除缓冲器座、导轨座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不得积水。底层和顶层应分别设置检修防火门。井道壁除应具有防火、隔热作用外,还应具备良好的隔声作用,以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要求。物流垂直输送设备在输送物品的过程中,需要穿越楼层。从安全角度考虑,在各楼层的物流垂直竖井出口处,建议设置面积约5㎡~6㎡的物流室,可以起到收发区与科室区域之间防火隔离的作用。物流室设置乙级防火门。由于物流垂直竖井是一个上下贯通的具有烟囱效应的井道,层门是唯一的开口,物流层门应该与电梯层门一样,具有较高的耐火隔热性能,需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6.3.1条规定(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要求。
水平传输轨道因使用需求,有可能要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6.4.6 条,设置在防火墙和要求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上的窗应为甲级防火窗。因此,在轨道穿越防火墙时,开孔处应安装专用的甲级防火窗,防火窗平时常开,火灾时能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